惠州市惠城区晓春副食店

零售:副食品、粮油、清补凉、糖、烟、酒、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潘晓春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0.0001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hzshcqxcfsd-pan-xiao-chun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惠州市惠城区东平荷兰水乡综合楼一楼水乡市场一区A39号
组织机构代码
441302600623206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4-06-13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行政区划
广东省
核准日期
2014-06-13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东平荷兰水乡综合楼一楼水乡市场一区A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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