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峰和石材有限公司

石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杨同峰
经营状态
开业
注册资本
5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5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5751798703A
纳税人识别号
91370685751798703A
工商注册号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小郝家村
组织机构代码
37068522800836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3-06-2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03-06-26至2033-06-26
行政区划
山东省
核准日期
2003-06-26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小郝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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