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明香炒鸡店

饭菜加工、酒水销售(凭卫生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09年9月13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翠华
经营状态
吊销
注册资本
0.3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餐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lwslcqmxcjd-zhang-cui-hua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莱城区张家洼办事处张家洼村
组织机构代码
37120260012257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6-09-25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06-09-25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山东省
核准日期
2006-09-25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莱城区张家洼办事处张家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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