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金盾摄影部

照像。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林静华
经营状态
吊销
注册资本
0.2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hxjdsyb-lin-jing-hua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齐河县城新华路232号
组织机构代码
371425600096546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7-10-21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07-10-21至2010-12-31
行政区划
山东省
核准日期
2007-10-21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齐河县城新华路232号

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