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焦庙镇希春副食店

烟酒副食(凭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事经营)、小百货。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曹希春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3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1425MA3H63AQ5G
纳税人识别号
92371425MA3H63AQ5G
工商注册号
齐河县焦庙镇张扬村
组织机构代码
371425600141097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9-01-14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行政区划
山东省
核准日期
2009-01-14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齐河县焦庙镇张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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