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服饰出租;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ORTIZ DEL RIO CARRIZOSA CARLOS ALBERTO
经营状态
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