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造甲乡李和春商店

烟酒、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批发(不含烟),烟花爆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李和春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0.0001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0121MA2PGF6MXC
纳税人识别号
92340121MA2PGF6MXC
工商注册号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造白路
组织机构代码
340121600039308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7-01-31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07-01-31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安徽省
核准日期
2007-01-31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造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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