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赵丽颖影视文化工作室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文艺创作,礼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会展服务,摄影摄像,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赵丽颖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4TAX0Y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7MA1J4TAX0Y
工商注册号
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2楼3961室
组织机构代码
310117004431587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20-11-26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期限
2020-11-26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上海市
核准日期
2020-11-26
参保人数
1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2楼396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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