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塔水鑫元康副食店

副食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香烟、日用生活品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SP5107241150005026有效期2011.05.20-2014.05.19止。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康玲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2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axtsxykfsd-kang-ling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安县塔水镇七里村一组
组织机构代码
510724600105872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1-05-26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1-05-26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四川省
核准日期
2011-05-26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安县塔水镇七里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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