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除外);文化艺术辅导;创意设计;品牌策划;品牌管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舞台灯光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COOPER JR CHARLES PATRICK
经营状态
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