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峰言传媒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文艺创作;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休闲观光活动;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金龙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4MA7MY7N432
纳税人识别号
91220104MA7MY7N432
工商注册号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吉发广场B座901A-1室
组织机构代码
220104110778348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22-05-0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22-05-06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吉林省
核准日期
2022-05-06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吉发广场B座901A-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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