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代步车及零配件、服装服饰及辅料、纺织用品、家纺产品、日用品、鞋帽、箱包、伞、化妆品、文具用品、五金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除外),软件外包服务,翻译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团体除外),从事计算机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TAWANDA ASHLEY NASHO WILSON
经营状态
吊销,未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