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彩虹文化艺术中心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文艺创作及表演;销售灯具、针纺织品、字画、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志忠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2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2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体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5960282226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75960282226
工商注册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800室)
组织机构代码
110107014909666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2-05-17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期限
2012-05-17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北京市
核准日期
2012-05-1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80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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