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美星晓言影业中心(有限合伙)

许可项目: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文艺创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家宴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制作;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星美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D3812M23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15MAD3812M23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AD3812M-2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23-10-1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2023-10-17 至 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北京市
核准日期
2023-10-1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隆华大街55号院15号楼4层417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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