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和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经营);门票销售代理;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会议服务;投资咨询;代理、发布广告;零售文化用品、礼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演出经纪。(“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刘志民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3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3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体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5996424045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15996424045
工商注册号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乙12号3号楼3层319室
组织机构代码
11010801506410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2-07-0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12-07-09至2062-07-08
行政区划
北京市
核准日期
2012-07-09
参保人数
2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乙12号3号楼3层3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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