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营销策划;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影视策划;舞台艺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租赁舞台灯光设备;摄影扩印服务;代售门票;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文化用品;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9月05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8月22日);影剧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0日)。(领取本执照后,应到经纪人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姜海岩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5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体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6857786235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16857786235
工商注册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
组织机构代码
110101011620949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9-02-0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09-02-06至2029-02-05
行政区划
北京市
核准日期
2009-02-06
参保人数
36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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