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远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电影放映;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赁道具活动;礼品花卉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文桢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080015519H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3080015519H
工商注册号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318号D幢D401室
组织机构代码
310113001091684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3-09-2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3-09-27至2063-09-26
行政区划
上海市
核准日期
2013-09-27
参保人数
8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318号D幢D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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