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鼻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报纸出租;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沈丽华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QAEW36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3MA1GQAEW36
工商注册号
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
组织机构代码
310113002954277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21-07-2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21-07-27至2041-07-26
行政区划
上海市
核准日期
2021-07-2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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