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东方镇子娥副食店

食品经营;日用品、小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詹子娥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3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1122MA2FX9M33R
纳税人识别号
92331122MA2FX9M33R
工商注册号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岩腰工业区8号
组织机构代码
331122670048317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2-06-25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行政区划
浙江省
核准日期
2012-06-25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岩腰工业区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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