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岔河镇李春商店(洪土日用品加盟店)

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零售(须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鲜猪肉零售;日用杂品零售;棋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李春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5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829MA1TQHUE9U
纳税人识别号
92320829MA1TQHUE9U
工商注册号
洪泽县岔河镇新庄村
组织机构代码
320829600024798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4-02-17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行政区划
江苏省
核准日期
2004-02-1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洪泽县岔河镇新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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