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包场镇新芳电碳制品厂

许可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电碳制品加工、销售。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吴新芳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178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hmsbczxfdtzpc-wu-xin-fang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海门市包场镇模范村25组(包)
组织机构代码
320684000374818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2-03-15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期限
2012-03-15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江苏省
核准日期
2012-03-15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海门市包场镇模范村25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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