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东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允许经营边贸项下废钢、废铜、废纸、废塑料等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五种废旧物资的进口。一般经营项目:灯具、建筑材料、小五金。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施彩华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85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85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ksdfjckmyyxgs-shi-cai-hua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喀什市解放南路5号
组织机构代码
65310105000035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1998-01-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1998-01-20至2048-12-31
行政区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核准日期
1998-01-20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喀什市解放南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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