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金胡杨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游艺娱乐活动;电影放映;食品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停车场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打字复印;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零售;咨询策划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梁旭东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5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5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23076072457P
纳税人识别号
91652223076072457P
工商注册号
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潮州路别墅区4号
组织机构代码
652223030000381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3-09-0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3-09-02至2023-09-01
行政区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核准日期
2013-09-02
参保人数
8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潮州路别墅区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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